第四十二章法家(1/2)
天界关隘气势宏大,与大山相互依偎,用的是最好的石料来建造的,关隘前有法力高强的兵丁把守,从他们眼神中可以看出这些兵丁的不凡和气魄,非凡俗之人可比。叶灵萱和青狼很容易通过了关隘,在这些兵丁眼中,叶灵萱和青狼的修为很是普通,即使比他们强,也强的有限,并不能威胁天界,因此并没有检查,直接就放行了。
眼前是一片开阔,天空中流光异彩,远处群山巍峨,空气中灵气浓郁,比之人间不知道浓厚了多少倍,因此在天界修行比人间快的多,也容易的多,但这也不是全有益处,修行在同等境界时,大多数天界之神往往不是人间之神的对手,尽管也有例外,但例外毕竟是少数的,因此有决心的人往往选择在人间修行,只有登仙之后才选择留在天界,因为当境界达到一定程度后,人间的灵气浓度就够不上修炼时的吸收速度了。神仙大多数能够腾云驾雾,但还是有许多普通修行者,在成为神仙之前还是靠双脚或坐骑的,因此地上修有青石路,为了方便行走。
叶灵萱和青狼非常喜欢天界的空气,里面的能量让人精神倍增。前面的城池是法家之城,由商鞅、韩非子之流坐镇,法家之流不喜欢呆在洞府中修行,因为法家学徒认为修行应该在庙堂之上,修人道,学仙法,当以律为重。在律法之前,应不分贵贱,不论亲疏,人人平等,因此法家修的是人间道,是世俗道,是万民道。
世间先有法道,再有王道,后有霸道。法家认为在法道之前王道霸道当退居其后。法家的修行法门和武功讲究的是律,讲究的是规则,法家的修行法门和武功适合天下万民,虽然普通,但很凌厉,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对触犯法律的人处之以凌厉之刑。学平等之道,护威严之法。相对遇道家的宽宏,儒家的中正,法家更注重的是威严。天道是公正的,天道是自由的,但天道绝不宽容。
法家之城其名为天律城,其意为天道以律为先。今天是法家讲经论道的日子,城里贴满了布告,十分热闹,由法家门徒李法严主持,李法严境界颇高,已经达到天仙境,因此声誉很浓。“这李法严乃法家的大弟子,精通刑法,武功法力聚臻上乘,天纵奇才。”其中一位看着告示的修道者说道。“与其说李法严好,不如说法家好,法家讲经论道从不分贵贱,只有你不是闹事的,皆可以去听讲,法家之道简单易懂,但又精微奥妙,对于增益自身颇有好处。”另一位修士赞叹。“法效天,人效法,天法本来就应该普及世人,法家真是注重平等啊!”又一人叹道。叶灵萱和青狼认真看着告示,又听修士们如此称赞,心中升起一睹法家之会的兴致。
叶灵萱和青狼随众来到天府广场,无数修士席地而坐,李法严站在台前。修士们很安静,并没有一点骚乱,因为这是法家道会的规矩,没有人敢于破坏。“众位,请问是先有天,还是先有法?”李法严的声音并不大,但广场上每个人听得都很清晰,没有因为距离而有多少减弱。“先有天,后有法,天为本,法为末。”有人说道。“我反对他的说法,我认为先有法,后有天,天为末,法为本。”有人说道。“为何天为末,法为本。”李法严问道。“万物生长荣苦各有规律,如果没有规律哪有荣枯,所以万物必以法为先,后有荣枯,因此我才说法再先。”哪位以法为先的修士问道。“我只所以认为先有天,而后有法,因为万物先有形态,后有变化,如果没有形态如何去变化。”认为以天为先的修士说出自己的看法。“我则不然,我认为天与法同生,天为物,法为律,相伴相生,有物质,有变化,这才是道,这才是天地,天为法生,法为天生,因此,法为人生,人为法生。”李法严谈了谈自己的想法。
这时有人提问:“李大人,不知律法当轻还是当重。”李法严回答道;“律法并非死物,治乱时需重刑,安定时需刑轻。”此人再次问道:“乱时重刑必使人恐惧,安时刑轻必使人放纵,所以你和我的看法皆不通。”李法严思虑再三,不知如何继续演说下去。这时又有人说道:“律法当效孔孟,学中庸知道,不宜取轻,亦不宜取重,适当便好。”这时有人反对:“刑之轻重决之于人,难言轻重,何言中庸。”这时广场众人皆笑,场面顿失严肃。叶灵萱说道:“刑轻或刑重不仅要看时势,也要看重量刑之人,量刑当众人齐议方好,这样才会公正,不失偏颇。”李法严说道:“刑当取与时,刑当取与众,当不失轻重,中正才是正道。”众人鼓掌,佩服叶灵萱的说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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